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对应的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如《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表论文、研究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以及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和获奖证书等。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