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违约金。南京市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部分提前还款还是提前结清贷款,都不收取违约金。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的扣款顺序: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部分提前还款的扣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逾期贷款利息、本金,本期应还贷款利息、本金,再还提前还款时应付的利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现行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