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公积金账户连续缴满三个月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租房提取一年办理一次,全年工作日办理,按照自然年1-12月计算,2021年办理过一次,那么等到2022年1月份就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租房提取条件:
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提取材料
职工携带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一年可以办理一次。
?租房提取渠道
可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APP上办理。
?租房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
对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人才提取至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额度为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4800元。一年可以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