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阅读: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①网上办理
非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请先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申领通过后,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模块申请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②柜面办理
非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市的,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