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品不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什么是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国家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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