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材料:
一、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凭亲子鉴定证书办理出生登记;
四、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南京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程序:
非婚生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向非婚生婴儿或超计划生育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分局户政受理中心)申请办理。
受理机构
非婚生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分局户政受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