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南京市参保人员不得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7-22 12:1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南京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南京市参保人员不得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内容简介

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并在两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

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并在两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PS: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都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领取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伤残津贴不得重复领取。

工伤供养亲属领取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