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漏缴
办理事项:
单位在一段时间内无在职职工或具有其他不需缴存的情形,需要恢复正常缴存时,应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漏缴手续。
办理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办理材料:
1.单位没有在职职工或单位不需缴存的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gjj.nanjing.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要件资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网上查询账号及密码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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