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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1人

发布时间:2023-11-11 08:4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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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1、具有中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 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应届身份、全日制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需求

岗位:环境教育。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大学应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活动策划能力,有公益活动经历等。

三、薪资福利

1、市财政拨款,缴纳五险一金;

2、工会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4、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审批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执行国家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相关标准。

四、报名及面试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填写《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njhbxj@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姓名”(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日17:00。

我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复试的时间与地点。8月3日14:00前未接到复试通知则视为初选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能体现个人能力素质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的活动经历证明,策划参加或组织的重大活动、撰写的毕业论文等,将作为面试评分的一项内容。

五、录取

复试通过的考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5886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630997

附件1: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