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提供《共有产权保障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5)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提取应另提供《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通知书》原件。
(6)在异地购房的,通过购房所在地房产信息网核实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或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若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
(1)《不动产权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5)在异地购买二手房的,应要求职工提供购房发票,并通过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若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提取。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1)《不动产权证书》;
(2)《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3)全额发票或者专用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过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
(2)购房款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一类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