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8 13:05: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京人才房怎么买,南京人才房购买,南京人才房怎么买(附要求)
内容简介
南京人才房申请方式:1.市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2.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提交申请。人才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南京房产”,点击“人才安居”,进入“人才购房服务”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
南京人才房申请方式:
1.市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
2.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提交申请。
人才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南京房产”,点击“人才安居”,进入“人才购房服务”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全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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