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转移,朋友们可以办理将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南京公积金账户,也可办理使用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异地转入流程:外地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账户转入南京,要求南京账户开户且正常缴存6个月,职工可以使用“南京公积金”APP或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异地转入申请”菜单在线办理。或选择线下办理:职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填写,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办理需提供),在主城区缴存的单位,到公积金城中分中心办理;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单位,到对应分中心办理。
南京公积金还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家庭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每年办理一次柜面转账还异地公贷,提取额度不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及已产生的利息,提取资金转入贷款银行贷款账户冲还本金,一年办理一次,职工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配偶提取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贷款证明需提供贷款银行贷款账户信息)到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在异地购房贷款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或者配偶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所以还异地公贷还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薄或者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年内办理过柜面逐年提取还贷的不能办理。职工也可选择补充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内还款明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银行卡账户,提取额度不超职工当月前12个月已归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额,提前还款金额不予计算。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间隔需大于等于12个月。(省公不能办理).